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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阳一男子嗜偷成性“四进宫”

    (通讯员:陈雯)今年以来,崇阳县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,被盗的物品除了现金、首饰等贵重物品,电饭煲、剃须刀、皮带、食用油,甚至连做饭用的刀具都被盗贼光顾。崇阳警方经过研判,决定将这些案件并案侦查。

    半夜翻窗行窃险被抓 返回“私了”露马脚

    3月13日凌晨1时许,崇阳县港口乡小沙坪村的村民汪  师傅突然听到二楼窗户处发出玻璃破碎的声音,立即起身查看,只见一个黑影跳向屋后的农田里。汪师傅一边追赶一边大喊抓贼,村民们纷纷出门围追盗贼,但最终只在农田里找到了一只丢失的皮鞋。

    汪师傅随即报警,民警发现在汪师傅家不远处停着一辆可疑的白色越野车,于是展开调查。正当民警检查完案发现场时,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,一名陌生男子独自向越野车走过去,面对村民的询问,神情紧张。在得知汪师傅家中被盗后,立即将他拉到一边,掏出1000元现金,表示希望能够“私了”,汪师傅当即拒绝,并协助民警将该男子控制。


 
    心存侥幸不发一言 铁证面前终认罪

    在调查过程中,该男子起先一言不发,企图蒙混过关,办案民警通过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查,发现该男子名叫叶某,多次因盗窃入狱。经过进一步侦查,从叶某的姐姐家中提取到一件沾满泥泞的外套和一只皮鞋。

    面对铁证,叶某终于供述自己临时起了贼心,翻窗进入汪师傅家企图行窃,因踩碎玻璃惊动了汪师傅,慌忙跳进农田逃跑。想到自己向朋友借用的越野车还停在汪师傅家附近,于是步行到住的不远的姐姐家,谎称翻了车,借了1000元钱,并换上姐夫的干净衣服,想回去与汪师傅“私了”取回车子。

    顺藤摸瓜牵出系列入室盗窃案

   在对叶某进行调查时,民警发现其曾3次因盗窃罪被判刑,今年48岁的叶某有11年都是在狱中度过。而这次盗窃被抓自他出狱不过两年时间。

   民警对叶某的住所进行搜查过程中,发现其家中许多物品与之前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的失窃物品相符。经过进一步侦查,叶某交代了他自2017年9月以来,在崇阳县多个乡镇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,而他盗窃的动机更是让办案民警唏嘘不已:有时是因为缺钱用,有时仅仅只是想去偷点东西。他盗窃的物品大的有电视机,小的有剃须刀、食用油等。

   在看守所里的叶某流下了悔过的眼泪,但为时已晚,等待他的将是又一次的牢狱生活。




法律链接:
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

【盗窃罪】

 
    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“数额较大”:1000元至3000元以上
“数额巨大”:3万元至10万元以上
“数额特别巨大”: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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